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1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公布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11)
1.下列哪些行为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A.某检察院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
B.某派出所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
C.某法院错误地扣押了当事人的汽车
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被羁押
2.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
A.具有身份证、军民证或护照
B.年满20周岁,且无犯罪记录
C.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 以上
D.具有良好的品行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 )。
A.法院的判决书
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建筑施工图纸
D.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4.甲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嫌违规被立案侦查,该案检察人员李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甲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李某应该自行回避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李某必须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李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D.如果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5.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应当具有的基本特征是( )。
A.属于物品或痕迹
B.由当事人提供
C.经过鉴定
D.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ABC【解析】构成国家赔偿的条件包括:(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5、16、17条规定了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和不予赔偿的情形。其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被羁押属于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故正确答案为A、B、C。
2.D【解析】《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故正确答案为D。
3.A【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
4.B【解析】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以李某应该自行回避。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可知,李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项正确。故本题选B。
5.D【解析】解答本题时,可以通过观察选项直接排除,A、B、C 三项都过于具体,不足以成为基本特征,排除之后,故正确答案为D。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相关文章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逻辑判断强化练习23
- 2016年湖北公务员数学运算习题精解(40)
- 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明镜照己 昏镜照人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习题精解(41)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素材:城管执法要具备人情味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资料分析练习27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言语理解练习(51)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常识判断习题精讲<11>
- 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推动时代前进的力量-合作
- 打好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攻坚战”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素材:让农民工远离“讨薪之痛”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习题精解(40)
- 2016年湖北公务员申论写作易入两大误区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素材:财商教育是“创富时代”的必修课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素材:公共文化服务忌盲从
相关问题
- 2016届动画本科毕业生可以参加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吗
- 社会学的专业类别属于法律还是其他
- 社会工作属于什么专业类别,法律 文史哲 还是其他?
- 法律专业属于什么?
- 你好,监所管理方向(法律事务)与司法执行一样吗?
- 法律专业属于法律类吗?
- 法律属于法学类吗?
- 请问考公检法必须要求法律本科吗?过了司考可以吗?
- 我是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法律文秘自考大专,能参加2014下半年招警考试吗?
- 请问老师,监狱学专业能报考法学、法律专业的岗位吗
- 我是本科工业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只有学位证)毕业!请问我能报考\"本科,法律专业\"的岗位吗?拜托回复!
- 你好,我想问下武汉大学的法律专业属于哪一类专业?谢谢
- 请问省监狱局机关职位, 司法执行及技术类,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自考法律文秘,大专可以报考吗?
- 我是法学本科毕业,后又考上了法律(法学)研究生,能报考专业要求是法学学历要求是研究生的岗位吗
- 自考法律本科科目已全部通过,但是5月才能取得毕业证,可以报考14年公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