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武汉 黄石 襄阳 荆门 宜昌 黄冈 鄂州 十堰 孝感 荆州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湖北公务员考试网首页 >> 综合基础知识 >> 法律

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22)

Tag: 法律2016湖北公务员湖北公务员 2016-03-14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公布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22)
  1.卢梭在《爱弥儿》一书中写到,妇女们应该在家中劳动,永远不要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难道世界上还有比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的母亲更感人、更让人尊敬的吗?这表明卢梭反对妇女(  )
  A.争取人身自由权
  B.获得劳动权
  C.拥有教育权
  D.享有政治参与权
  2.关于违法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上无效的行为必然是违法行为
  B.有些行为虽不合法,但也并不违法
  C.违反道德的并不一定是违法行为
  D.违法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德
  3.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
  A.诚实信用原则
  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4.下列属于守法(即法的遵守)的是(  )。
  A.李某发现本单位领导有收受贿赂的行为,积极向有关权利机关揭发
  B.姚某在与他人签订好货物销售合同之后,妥当地履行了合同义务
  C.王某拒绝朋友提出的共同抢劫银行的建议,并积极劝姚某放弃这种想法
  D.秦某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从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5.“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下列选项与该句体现的含义最接近的一项是(    )。
  A.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B.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C.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人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D.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D【解析】本题考察法律常识。题目看起来有些难度,其实通过参照选项分析,主要问“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所反映的是公民的何种权利。A选项是人身自由,题中没有体现,B选项是获得劳动权,卢梭不是反对妇女劳动,与题意恰恰相反,C选项题中没有涉及到。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一项重要权利即为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中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等。本题“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很明显是一种参与政治的权利,所以选D。
  2.BCD【解析】违法就是指违反现行法律,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违法行为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法行为以和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违法行为不同于违反道德的行为。许多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同时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但是,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同样,有些违反道德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不同于法律上无效的行为。不能认为法律上无效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有些法律上无效的行为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也并不构成违法。如“无效合同”。不违法是指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合法是指法律明文允许的,两者是有区别的,存在有些行为法律既没有明文允许也没有禁止,只是没有规定。故正确答案为B、C、D。
  3. B【解析】根据题干中的关键字眼“完全的意志的自由”和“自主”,可看出这体现的是民事活动自愿原则。答案选B。
  4.ABCD【解析】法的遵守是指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即所有的社会主体都必须恪守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选项ABCD都符合守法的要求,都依法行使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做法所要求或允许做的事,不做法所禁止的事。故正确答案为A、B、C、D。
  5.A【解析】“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A项含义最为接近。B项与C项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与自由的关系,D项体现了法律捍卫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21)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hb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