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25)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公布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25)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
A.人民民主专政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根据我国的法律效力层次,下列法律中效力最高的是:( )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政府规章
D.自治条例
3.有思想家说:“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对于这句话.下列理解错误的是( )。
A.法律归根到底是由客观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B.法的本质存在于国家意志、阶级意志与社会存在、社会物质条件之问的对立统一关系之中
C.立法者的工作往往就是把现实存在的社会关系及其社会规范上升为国家法律
D.法律是客观规律的真实体现,不掺杂任何主观性、意志性因素在内
4.下列诉讼权利中属于行政诉讼主体所具有的权利是( )。
A.起诉权
B.选择管辖权
C.申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权利
D.上诉权
5.行政组织法是有关行政组织的规范。其内容主要是关于( )。
A.规范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B.规范行政机关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的程序
C.规范国家行政机关与其公务员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D.规范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有异议或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时给予救济的法律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B【解析】《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表明,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故正确答案为B。
2.A【解析】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规定、规章制度。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其中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又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故本题答案为 A。
3.D【解析】法律归根到底是由客观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但是并不排除人的意志和理想。故本题答案选D。
4.D【解析】行政诉讼主体在这里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即指原告行政相对人和被告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还包括第三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审查中的原告必须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以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相对人相对应的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不能作为原告。同时也就没有在起诉时选择管辖的权利。故A、B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被告可直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无须申请,只有原告有申请权,故C错误。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原被告均有上诉权,正确答案是D。
5.B【解析】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控制行政组织的法。从现行有效的《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来看,行政组织法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设置、性质、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工作原则以及职务设置等内容。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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