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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恩施州巴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聘34名汽车驾驶人员公告

Tag: 2016年湖北公务员湖北事业单位 2016-05-16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恩施州巴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聘34名汽车驾驶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5月18日,报名地点: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信陵镇巫峡路19号511室),笔试时间:2016年5月22 日(星期日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应知应会的汽车维修保养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科目考生可参考2016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教材进行复习,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恩施州巴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聘34名汽车驾驶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恩施州巴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聘34名汽车驾驶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巴东县公务用车改革,妥善安置司勤人员,根据《巴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巴办发〔2016〕8号)文件规定,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面向涉及本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参改单位在册驾驶员中 开选聘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汽车驾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巴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汽车驾驶人员34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范围为县内车改单位在册在岗的汽车驾驶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具有汽车日常维修和排除简单故障的一般技能。
  3、在车改单位具有1年以上汽车驾驶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计算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C1以上(含C1)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为人诚实、正直、踏实,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2013年1月1日以来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吊销或撤销驾驶资格许可的。
  2、2013年1月1日以来,因交通事故一次造成财产损失0.5万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需要明确的条件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本次报考人员是退伍军人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的退伍证)。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信陵镇巫峡路19号511室)。
  (三)报名方式
  符合招考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并经车改单位审查后进行报名(《报名表》见公告附件)。报考者携带《报名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张1寸登记照到县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即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考试只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笔试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时,直接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
  (一)笔试内容
  交通法规、应知应会的汽车维修保养和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5月22 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16年5 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5:30到县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笔试考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五、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公开报考采取等额考核的办法。考核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核人数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优先聘用驾驶证取得时间长的。考核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考核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核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如实写出考核报告。考核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专项测评、实绩公示、技术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
  (二)体检
  体检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若因体检、考核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管理
  (一)被选聘人员须本人解决住房,单位不予负担;
  (二)被选聘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且每月值夜班3—4天;
  (三)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底薪(每月1100.00元)加考核绩效(每月1500.00元—1700.00元)。每年完成任务工作奖4500.00元—6000.00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给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考试成绩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0718-4335662
  县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0718-4333315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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