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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Tag: 湖北公务员湖北省地税系统资格复审 2016-06-02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湖北省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15日(周三)
  各职位具体时间安排:6月15日上午8:00至12:00,报考武汉近城区及远城区、宜昌、鄂州、恩施、潜江、黄石、十堰、孝感、荆门地税系统(所属县市区局职位),按职位计划1: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
  6月15日下午13:00至18:00,报考武汉市近城区及远城区、黄冈、天门、襄阳、荆州、仙桃、咸宁、随州、神农架林区地税系统(所属县市区局职位),按职位计划1: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湖北省地税局办公楼三楼泰华宫(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1号,楚河汉街万达嘉华酒店旁泰华大厦)。考生可乘坐530路、537路、540路、577路、581路、583路、601路、618路、64路、702路、723路、724路、805路、电车8路车在白鹭街路站下车,步行约500米到达;或乘坐108路、14路、411路、552路、578路、701路、709路、724路、802路、810路到水果湖站下车,步行300米到达。乘坐地铁的考生,可坐4号线到楚河汉街站下,B出口步行约300米(坐2号线在中南路站或洪山广场站转乘4号线)。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须提供本单位党组(委)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
  三、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报考限本地户籍或生源的考生,应提供能证明符合户籍或生源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等证明材料(任意一项即可)。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资格复审现场,我们将以考生报考职位的地市(州)为单位进行分组审核,请各位考生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化的,请在现场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填写最新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7-87328912(传真),87328620(传真),87328513,87328600
  附件:省地税系统2016资格复审公告及名单(定).xls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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