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武汉 黄石 襄阳 荆门 宜昌 黄冈 鄂州 十堰 孝感 荆州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湖北公务员考试网首页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6年咸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Tag: 湖北公务员咸宁市公务员资格复审 2016-06-03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咸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已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咸宁市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资格复审在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笔试折算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根据2016年招录政策,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党政紧缺人才等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放宽为1:2比例组织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集中资格复审的形式,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定于6月7日和8日举行
  6月7日资格复审安排:
  上午8:30—12:00 咸安区、通山县直机关(含公安和森林公安)和乡镇机关、咸安区工商局职位,咸宁市医疗保险局、咸宁市军休所、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咸宁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咸宁市城乡规划局、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职位。
  下午1:30—6:00 通城县直机关(含公安和森林公安)和乡镇机关、嘉鱼县工商局、赤壁市工商局职位,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咸宁市公安局、湖北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含高新区横沟桥镇)、中共咸宁市委党校、咸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咸宁市招商局、咸宁市司法局、咸宁市审计局、咸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位。
  6月8日资格复审安排:
  上午8:30—12:00 赤壁市、崇阳县直机关(含公安和森林公安)和乡镇机关、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咸安分局、嘉鱼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城县工商局、崇阳县工商局职位,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咸宁市科协、咸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咸宁市旅游委、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
  下午1:30—6:00 嘉鱼县县直机关(含公安和森林公安)和乡镇机关、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山县工商局职位,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咸宁市商务局、咸宁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咸宁市休干所职位。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咸宁市公务员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5号。市内可乘坐3路、9路公共汽车到锦绣城站下车即到(湖北科技学院斜对面)。
  三、面试复审内容及材料:
  所有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委(党组)于网上报名前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规定、约定或已满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同意其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未满规定、约定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录。
  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报考限户籍或生源地职位的考生,应提供能证明符合户籍或生源要求的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学校出具的生源地证明等证明材料(任意一项即可)。
  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考生须承诺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并复印2份上交。
  四、相关事宜
  考生原则上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现场的, 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委托他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复审,但须提供考生本人委托书、确保面试资格复审资料真实可信的承诺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有关公告执行。
  联系电话:
  咸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15-8126407
  咸宁市公务员局录用调配科 0715-8057906
  附:
  1、2016年咸宁市招录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党群、法检、乡镇).xls
  2、2016年咸宁市招录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政府口).xls
  3、2016年咸宁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4、2016年咸宁市森林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5、咸宁市工商系统2016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6、咸宁市质监系统2016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公务员局
  2016年6月3日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hb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