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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市青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Tag: 事业单位武汉市事业单位资格复审 2016-06-22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武汉市青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已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22日至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对象
  以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
  三、资格复审地点
  青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原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考生可在青山区建设二路转乘201路公共汽车到冶金大道武汉第二轻工业学校回走至青山区交通大队对面火炬大厦直行100米(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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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生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2寸照片2张。
  5.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
  6.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7.属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
  8.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并提供以下真实可靠的一种证明材料(原件):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工资清单等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由签订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开具。
  9.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资格复审的要求
  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或电话复审,一律视作无效。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作自动弃权。
  六、资格复审的几点说明
  1.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当场发放《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待专业能力水平测试后,面试前一周发放《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2.对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经专题报市招聘办批准后,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即进入面试阶段专业能力水平测试的考生),7月中旬登录武汉人才(专技)考评网(www.whrckp.com),下载打印面试阶段专业能力水平测试准考证,参加专业测评。
  4.参加完专业能力水平测试的考生,于8月上旬(时间以通知为准),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专业能力水平测试准考证、面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面试费收据等资料的原件,领取《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5.面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的规定50元/人。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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