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50
1.
下列哪一项所反映的法律思想与其他三项不同?( )
A.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B.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C.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D.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
2.
某化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受该厂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承包的农田,造成农作物大量减产。村民的下列做法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是( )。
A.直接向该厂提出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
B.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请求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C.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厂家停止侵害、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D.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3.
下列表述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是( )。
A.农民工可以申请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
B.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费由输出地政府承担
C.农民工可以回原籍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
D.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可以优先准予落户
4.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被告,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它只能是组织,不能是个人
B.它是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应诉
C.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作出共同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D.在行政委托关系中,被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5.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
据此,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暂扣违章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
B.对醉酒的人约束至酒醒
C.对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
D.对到期不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C>项,强调的是平民百姓与贵族的法律特权,强调的是法律对卑贱者的不公平。>D>项,可以翻译为“罪比较轻,还不足以把官全部当掉的,可以保留官职交钱赎罪”,是典型的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官僚贵族特权法。>C>、>D>两项,强调的是法律对特权阶层的维护。>A>项,强调法律面前不应有特权,而应人人平等,因此,>A>、>C>、>D>三项讨论的是法律是否应该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问题;>B>项,体现的是我国传统的“慎刑”思想,论述的是“德治”与刑法轻重的问题。故本题选>B>项。
2.答案: D
解析:
本题是考查环境保护法的题。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B、C项都有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本题中不存在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合法权益问题,受害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D项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B
解析: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所以,计划生育管理费应纳入现居住地,即由输入地的地方财政承担,输出地政府只是予以配合。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D
解析:
行政委托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在行政委托关系中,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必须明确,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主体作被告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被告。
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被告。
3、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5.答案: A
解析:
判别是否属于行政处罚,最重要的是看有关行为是否违犯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B项《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醉酒的人约束至酒醒属于行政强制措施;C项对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属于行政处分;D项对到期不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所规定的,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A项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法》的范畴,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注意: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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