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62
1.
女大学生杨某因和父亲杨晖拒乘一辆满员中巴车,自己被打一耳光,父亲被打得头破血流,额部缝了5针。据证人说,他当时看到3名男子将杨晖打倒在地,并在其头上连踹十几脚后离开。然后打人者中年纪较大者又返回,在杨晖头上狠踢几下,旁边的年轻女孩上前拦阻,也遭此人毒打。打人者随后跳上中巴车离去。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杨某与其父的( )受到严重伤害。
A.自由权
B.人身权
C.生存权
D.人格尊严权
2.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同一职务上的公务员其级别相同
B.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可以根据机关职能确定
C.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情况下可以晋升级别
D.公务员的级别根据其工作实绩确定
3.
以下各项中属于徇私枉法罪主体的是( )
A.检察院公诉人
B.司法工作人员
C.审判工作人员
D.党务工作者
4.
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监察机关
D.公安机关
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 )。
A.少数民族代表
B.妇女代表
C.华侨代表
D.军队代表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B
解析:
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本事件中,打人者不但侵害了生命权,同时也侵害了杨某等人的人格尊严,而它们归属于人身权中,所以答案选B。
2.答案: C
解析:
>《公务员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由此可知,A、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时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B选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ABC
解析: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故本题选ABC。
4.答案: B
解析: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故正确答案为B。
5.答案: A
解析: 我国宪法第59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据此,答案为A。
相关文章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54)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9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53)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8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52)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7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51)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6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50)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5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49)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4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48)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3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47)
相关问题
- 法律(非法学)专业的研究生能报考法学类的公务员吗?
- 我是1982年9月7日出生报考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是否超龄?
- 本科不是法学专业,研究生为法律硕士,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报考法官助理或检察官助理岗位吗
- 武汉市的法院招法律硕士吗?
- 怎样查看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在招考哪些职位?
- 请问法律硕士可以报考专业要求法学类的职位么?
- 法律硕士属于法学类吗
- 公务员考是承认第二学位吗?第二学位是法律
- 试用期的公务员申请取消录用受法律保护吗?主要感觉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
- 请问不是法律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后,能到司法部门任职吗?
- 法律硕士一枚,奈何人社局审核时,说我毕业证上面印的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而与用人单位的法律硕士四个字不一致,不予审核!
- 我电大法律专科 毕业可以参加2016年湖北省考公务员不?
- 社会学的专业类别属于法律还是其他
- 社会工作属于什么专业类别,法律 文史哲 还是其他?
- 法律专业属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