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64
1.
某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此期问,他依法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或实施哪些行为( )。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担任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C.担任某公办大学的普通教师
D.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2.
某县人民政府以发展县域经济为由,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批准征用农用地15公顷,其中包括基本农田5公顷,供该县经济投资开发总公司建设来料加工园区。下列对该批准行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①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也无权批准该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②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但有权批准该宗农用地除去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用地
③县政府可以先将该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用地,然后批准该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④县政府可以先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然后在该规划范围内批准该宗农用地除去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用地
A.①③④
B.①
C.①②③
D.②③④
3.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措施的是( )。
A.罚款
B.警告
C.行政拘留
D.拘役
4.有关人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人权是一个社会历史的范畴,不同社会、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人权观
B.人权的本质特征是自由和平等,其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与发展
C.享有人权的主体是所有的人,不仅包括单个的人,也包括人的结合
D.人权就是“人的权利”,是天赋的,和公民权是一回事
5.>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情况,依照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表现符合该原则的是:
A.因缺少直接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法院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
B.无法确信某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时,应当追诉。
C.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决定免于起诉。
D.法院在认定被告人犯有数罪或一罪之间存在疑问时,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C
解析:
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政治权利是选举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故A、D项不可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4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所以B也不可选。
C项虽然是在国家公办大学任教,但没有担任领导职务,并不是刑法54禁止的,可选。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D
解析: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取消市、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审批权。征用基本农田须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知,该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也无权批准该宗农用地除去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用地,>②③④表述错误,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D
解析: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中国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以下几种:行政拘留、劳动教养、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罚款、没收财物、警告、通报批评。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4.答案: D
解析:
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享有的权利”,即每个人都是享有人权的;公民权是指一国公民在法律上所具有的一种能力或资格。当人表现为某一国家的公民,人权实际表现为公民权。因此,人权和公民权紧密联系,但并不是一回事
人权与公民权紧密联系,但人权并不等于公民权。从人权观念的发展过程我们知道,封建专制国家阻碍人权,甚至残害人权,才使人们提出人权口号。强调人权保护的目的主要是针对、防范国家权力成为专制权力进而残害人权,因此公民权并不能作为实现人权的唯一途径。同时,人权作为人类的一种理想比法律上的公民权和现实中人权具有更广泛的意义
排除法。“人权”和“公民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以D项“人权和公民权是一回事”的说法错误
5.答案: A
解析: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关键要件包括:(1)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2)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结合选项来看,A项中,“缺少直接证据证实”符合(1),无罪判决符合(2),符合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B项中,“无法确信某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符合(1),但“应当追诉”则不利于被告,即不符合(2);C项中,没有“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情况”,不符合(1);D项中,并没有无法查清的事实,只是暂时还没有查清,不符合定义中“存疑时”时的情况,即不符合(1)。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
相关文章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54)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9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53)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8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52)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7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51)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6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50)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5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49)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4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48)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3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47)
相关问题
- 法律(非法学)专业的研究生能报考法学类的公务员吗?
- 我是1982年9月7日出生报考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是否超龄?
- 本科不是法学专业,研究生为法律硕士,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报考法官助理或检察官助理岗位吗
- 武汉市的法院招法律硕士吗?
- 怎样查看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在招考哪些职位?
- 请问法律硕士可以报考专业要求法学类的职位么?
- 法律硕士属于法学类吗
- 公务员考是承认第二学位吗?第二学位是法律
- 试用期的公务员申请取消录用受法律保护吗?主要感觉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
- 请问不是法律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后,能到司法部门任职吗?
- 法律硕士一枚,奈何人社局审核时,说我毕业证上面印的是法律硕士(非法学),而与用人单位的法律硕士四个字不一致,不予审核!
- 我电大法律专科 毕业可以参加2016年湖北省考公务员不?
- 社会学的专业类别属于法律还是其他
- 社会工作属于什么专业类别,法律 文史哲 还是其他?
- 法律专业属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