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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21)

Tag: 公共基础湖北省公务员湖北公务员 2017-08-18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现发布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习题(121
  1.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此种交付方式是指(    )。
  A.占有改定                    B.简易交付
  C.现实交付                    D.指示交付
  2.小徐将10万元的定期存款单出质给小郭,借款8万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小徐未按时交付存款单。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B.质押合同不成立
  C.质押合同生效,但质权未生效      D.质押合同生效,质权也生效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给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可以将合同标的物交付提存机关。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来承担?(    )
  A.债权人承担                 B.债务人承担
  C.提存机关承担               D.债务人与债权人共同承担
  4.甲为避免邻居乙的西瓜被连日大雨浸泡而烂掉,在乙外出未归期间,将其西瓜以市场价格出售。甲的行为构成(    )。
  A.无权处分                   B.无权代理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
  5.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并达成协议约定由乙公司继承甲公司的全部债权,丙公司承担甲公司的全部债务,下列关于该协议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要求丙公司偿还债务
  B.该协议无效,应由乙、丙两公司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C.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D.该协议效力待定,由甲公司的债权人在乙、丙两公司之间选择债务的承担者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D [解析]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交付是指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如下四种方式:(1)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4)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2.C [解析]《物权法》第224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只有小徐交付了存款单,质权才生效。而合同的成立以合同双方达成合意为标志,合同的生效只要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在合同成立时即告生效。所以本案中,质押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但质权尚未生效,答案为C。
  3.A[解析]《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4.C[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本题中,甲出于邻居乙的利益考虑,为防止其西瓜被大雨浸泡而烂掉,以市场价格将西瓜出售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无因管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5.C [解析]《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据此规定,一般情形下,公司分立后,其债务应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分立后的公司达成内部协议,则该协议对分立后的公司具有约束力,即对内有效,但该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除非债权人对上述协议知情且同意。故选项C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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