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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6

Tag: 法律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湖北省公务员 2017-10-10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公布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06
  1.
  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时,其生效时间应是(  )。
  A.法律通过之日
  B.法律公布之日
  C.法律批准之日
  D.法律签署之日
  2.
  下列哪一条不属于我国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  )。
  A.以事实为依据
  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C.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
  D.群众与领导相结合
  3.
  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关于这句格言含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
  4.
  对于我国案件审理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  )
  A.两审终审制,但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B.单纯的两审终审制,两审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C.一审终审制,但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复核
  D.一审终审制,但允许当事人上诉
  5.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  )。
  A.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
  B.生效空间和生效结果
  C.适用对象和适用结果
  D.生效时间和生效结果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B
  解析:
  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范围内具有保护力和约束力。要根据该法律的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在我国,通常有四种情况:(1)从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2)法律公布后间隔一段时间才生效。(3)比照相关法律以确定本法的生效时间。(4)法律公布后经过试行,再由制定机关修改补充,正式公布施行。
  根据以上情形,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我国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如下:
  第三条: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由此可知B选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我国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其他三个选项都是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C
  解析: “法律不强人所难”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它的意思是法律不强求不可能的事项或法律不强求任何人履行不可能履行的事项。这是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核心所在。法律不以“圣人”的道德情操要求众人,但法律不阻碍进步,故法律也不能以“小人”的标准去定分止争。要求人们对不能预见的事项履行义务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要求人们对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承担责任也就是“强人所难”。所以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这正是“法律不强人所难”的体现。故答案为C。
  4.答案: A
  解析: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是一审终审,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是级别最高的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作出后不存在上诉和抗诉的问题,判决、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是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故正确答案为A。
  5.答案: A
  解析: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生效的范围,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三个方面。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法律生效的范围包括:
  (1)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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