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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部分职位调整的公告

Tag: 2017年湖北遴选湖北遴选 2017-10-10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部分职位调整的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2017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部分职位调整的公告
  按照《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2017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总体安排,根据前一阶段推荐报名情况,应公开遴选机关的要求,现就部分遴选职位的遴选计划及资格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9个遴选职位
  省委老干部局(009027)、省文联(013035)、省工商联(016038)、省财政厅(029086、029089)、省人社厅(030091、030092)、省安监局(041126)、省地质局(047139)等9个遴选职位因无人报考,取消遴选计划。
  二、调整7个职位的遴选计划
  1.湖北红安干部学院(湖北组织干部学院)(010028、010029)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予以合并,遴选计划调整为1名。
  2.省高级人民法院(019045)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遴选计划调减为1名。
  3.省人民检察院(020051)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遴选计划调减为1名。
  4.省公安厅(026070、026071)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予以合并,遴选计划调整为6名。
  5.省人社厅(030096)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遴选计划调减为2名。
  以上遴选职位不再接受推荐报名。
  三、延长15个职位的报名时间
  省委老干部局(009025)、省档案局(馆)(012031)、省人民检察院(020052)、省财政厅(029081、029082、029083、029084、029085、029087、029088)、省水利厅(033103)、省文化厅(035112)、省安监局(041127)、省地质局(047141)等14个遴选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省人社厅因两个职位(030091、030092)取消,将030094职位的遴选计划调整为3名,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9月28日前未经组织推荐的报名人员(以下称为“新推荐报名人员”),符合上述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的,于10月11日中午12:00前将《2017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报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等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推荐报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四、调整31个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
  1.省委政法委(006015)职位:
  职务(职级)条件由“科员及以下”调整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年龄条件由“29周岁以下”调整为“35周岁以下”,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2.省委老干局(009024、009026)职位:
  职务(职级)条件由“科员及以下”调整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年龄条件由“29周岁以下”调整为“32周岁以下”,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3.省社科联(014036)职位:
  年龄条件由“35周岁以下”调整为“40周岁以下”,学历条件由“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调整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4.省作协(015037)职位:
  专业条件增加“哲学、社会学、历史学、新闻与传播、行政管理、秘书学”,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5.省工商联(016039)职位:
  年龄条件由“29周岁以下”调整为“35周岁以下”,专业条件由“经济学类、法学类”调整为“不限”,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6.省残联(017040)职位:
  年龄条件由“32周岁以下”调整为“35周岁以下”,专业条件由“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调整为“不限”,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7.省高级人民法院(019047)职位:
  其他条件中“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不含新闻稿件类”取消,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8.省人民检察院(020049)职位:
  其他条件中“2.现为我省检察机关在职在编干警,且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2年以上”调整为“2.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审判工作2年以上”,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9.省发改委(021053、021054)职位:
  学历条件由“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调整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条件增加“理工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10.省经信委(022055、022057、022058、022059)职位:
  (022055、022057)两个职位合并,专业条件调整为“经济学类、企业管理类、计算机类、电气信息类、网络通信类、电子商务类”,政治面貌条件调整为“不限”,遴选计划调整为2名,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022058、022059)两个职位合并,专业条件调整为“机械类、航空航天类、武器类、智能制造类、能源动力类、自动化类、化工类、地矿类、材料类、环境科学类”,遴选计划调整为2名,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11.省科技厅(024063)职位:
  专业条件增加“会计学”,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12.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025065)职位:
  职务(职级)条件由“办公室科员及以下”调整为“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年龄条件由“29周岁以下”调整为“32周岁以下”,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13.省民政厅(027075)职位:
  专业条件增加“地理科学类、测绘类”,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14.省司法厅(028076、028079、028080)职位:
  其他条件中“具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经历”取消,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15.省交通运输厅(032100)职位:
  其他条件中“有2年以上交通运输管理或安全管理工作经历”取消,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16.省农业厅(034105、034106、034107、034108、034110、034111)职位:
  年龄条件统一调整为“32周岁以下”,学历条件统一调整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17.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42128、042129、042130)职位:
  学历条件由“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调整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042128、042129)两个职位合并,专业条件调整为“药学类、法学类”,遴选计划调整为3名;继续接受推荐报名。
  符合上述遴选职位调整后资格条件的新推荐报名人员,于10月11日中午12:00前将《2017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报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等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推荐报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已经通过组织推荐、遴选职位未取消的报名人员,不得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2.新推荐报名人员仅限报考本次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资格条件后延长报名时间的遴选职位。
  3.新推荐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当地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等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推荐报名程序。
  4.经本次推荐后,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遴选职位调减遴选人数或取消遴选职位。取消遴选职位的,该职位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等组织人事部门应于2017年10月12日中午12:00前,将新推荐报名人员的《2017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通过大组工网内网发至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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