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13
1.
下列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市教育局
C.省政协
D.县人民检察院
2.
关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和行政复议范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也一定能提起复议
B.能提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也一定能提起行政诉讼
C.有些案件只能提起行政诉讼,有些案件只能提起行政复议
D.两者的范围是相同的
3.
吊销违法者的经营许可证是( )。
A.行政命令
B.行政处罚
C.行政处分
D.行政强制执行
4.>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下面各项不属于伪证罪的是( )。
A.案发时王某并不在现场,但是为了报复李某,他声称看到了李某作案
B.张某作为案件的翻译人,故意将有关证据进行错误翻译,以陷害王某
C.李某在庭审记录时,为了减轻王某的罪责,故意将王某的供述进行删改
D.王某慌称不是自己自愿杀人的,而是李某逼着自己杀害被害人的
5.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
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C.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原用人单位解除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B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人民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政协是一个各党派集体协商的组织,以上三者均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A
解析:
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而行政复议既解决上面"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还解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以及抽象行政行为的问题。因此,行政诉讼的受诉范围包括在行政复议范围内。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
3.答案: B
解析:
行政处罚包括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申诫法四种。其中人身罚主要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行为罚主要指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财产罚主要指罚款、没收财物、申诫罚主要指警告、通报批评。故正确答案为B项。
4.答案: D
解析: >伪证罪有着特定的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选项A、B、C均为伪证罪之主体,也符合伪证罪的定义,但是D选项中,王某为犯罪人,不属于伪证罪之主体,因此,不符合伪证罪的定义,所以选择D选项。
5.答案: D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
- 法律硕士(非法学)属不属于法学类?
- 请问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调剂公告出来了吗?谢谢你!
- 法律专业可以报考要求法学类专业的岗位吗?
- 法律硕士报考
- 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 法律(非法学)专业的研究生能报考法学类的公务员吗?
- 我是1982年9月7日出生报考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是否超龄?
- 本科不是法学专业,研究生为法律硕士,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报考法官助理或检察官助理岗位吗
- 武汉市的法院招法律硕士吗?
- 怎样查看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在招考哪些职位?
- 请问法律硕士可以报考专业要求法学类的职位么?
- 法律硕士属于法学类吗
- 公务员考是承认第二学位吗?第二学位是法律
- 试用期的公务员申请取消录用受法律保护吗?主要感觉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
- 请问不是法律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后,能到司法部门任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