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31
1.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 )的原则。
A.民主集中制
B.少数服从多数
C.居民委员会成员集体决定
D.居民小组组长讨论决定
2.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
A.正确
B.错误
3.
根据“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的要求,行政人员在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时候必须依法履行其行政职责,并为其违法失职行业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下列属于行政人员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的是( )。
A.恢复名誉
B.停止侵害
C.没收财产
D.赔偿损失
4.
下列说法不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项是( )。
A.建设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B.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与任务
C.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勒令其停业、关闭
D.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的环境污染损害,当事人免予承担责任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犯罪时怀孕的妇女和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B.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C.对于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三十年有期徒刑
D.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所以答案选B。
2.答案: A
解析: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答案: ABD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清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故正确答案为ABD。
4.答案: C
解析:
选项A的表述为《环境保护法》第13条之规定。
选项B的表述为本法第22条之规定。
选项D的表述为本法第41条第2款之规定。
选项C的问题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不能直接勒令停业、关闭,决定权在当地人民政府手中。据《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78条第2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因此D选项正确。
A选项错误,不适用死刑的人包括:(1)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3)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B选项错误,《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69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C选项错误,对于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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