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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Tag: 2017年湖北事业单位湖北事业单位十堰市 2017-11-22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7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17:30,逾期不受理。报名地点: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郧阳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郧阳区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和科室用人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8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坚持“凡进必考”,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一)
  3、招聘人员为2018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不包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7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17:30,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719—7100307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要求
  报名要求: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参加执业医师考试人员可在网上打印成绩合格查询证明。
  由郧阳区人社局考试中心和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 笔试、面试及试工
  (一)时间及地点
  1、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于11月30日上午8:00进入考场进行抽签编号,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2、笔试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9:00-10:30,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地点:郧阳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1号会议室。
  3、面试时间:11月30日上午笔试结束后,考生休息20分钟后开始面试。面试地点:郧阳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2号会议室。
  (二)笔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考试从专业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由专家评委会对应聘人员现场进行测试打分。
  (四)试工考核
  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由试工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在相关科室进行集中考核,量化打分。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
  (一)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5%、面试成绩占35%,试工考核占10%)。
  (二)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总成绩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如果某个岗位仅有一个人报名,且该岗位属特殊岗位,急需引进人才,需经院长在报名表上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拟招聘人员总成绩也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拟招聘人员的先后顺序依次为: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英语四六级考试分数高者。
  五、体检
  1、体检由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3、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正式确定的人员名单报区第三纪工委、编办、人社局、卫计局等部门备案。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签约,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所规定的要求进行。区第三纪工委、编办、人社局、卫计局全程参与监督指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7232561)
  附件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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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考生报名登记表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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