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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42

Tag: 法律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湖北省公务员 2017-12-08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公布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42
  1.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不受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B.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调解
  D.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
  A.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
  B.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
  C.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
  D.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
  3.
  吊销违法者的经营许可证是(  )。
  A.行政命令
  B.行政处罚
  C.行政处分
  D.行政强制执行
  4.
  身份权是指因为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下列权利中属于公民身份权的是(  )。
  A.姓名权
  B.监护权
  C.肖像权
  D.名誉权
  5.我国宪法序言中的规定大都具有宣誓性质,不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针对这些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都应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因此宪法序言中的这些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B.宪法不同于一般法律,有一些宪法规范不规定权利义务的内容,这些宪法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
  C.宪法不同于一般法律,宪法规范都不规定权利义务的内容,但这些宪法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D.宪法序言是宪法的组成部分,虽然大都没有规定权利义务的内容,但这些宪法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2.答案: D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本题 A 项中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当得利;B、C 两项也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D 项甲由于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 500 元的商品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商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B
  解析:
  行政处罚包括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申诫法四种。其中人身罚主要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行为罚主要指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财产罚主要指罚款、没收财物、申诫罚主要指警告、通报批评。故正确答案为B项。
  4.答案: B
  解析:
  >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故正确答案为>B。
  5.答案: D
  解析: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它法律都不能和它相违背,排除A、B项。有的宪法规范规定权利义务的内容,排除C项。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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