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44
1.
某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上物业管理处马主任现场解答业主的提问,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顶楼业主不得私自封闭屋顶天台
B.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业主可在自家临街外墙设置广告牌
C.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开发商无权出售架空层内的车库
D.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业主可将自家住宅改为商店
2.
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13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
3.根据《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有( )。
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1L以下的汽车不予以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的汽车不予上牌照,吴某对市交管局这一行为不服
B.某省市政府规定该市每户居民缴纳60元集资给学生盖宿舍,该市居民王某虽然无子女在该市学校上学,但对该市政府的规定不符,拟就该规定直接申请复议
C.某县公民杨某是该县以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杨某与政府的某些领导人不和,县政府便将其法定代表人资格撤销,杨某对这一行为不服
D.某地级市政府民政局决定停发下岗工人最低生活保障费,下岗工人题啊某旗民政局要求领取保障费,民政局已规定不予发放,田某因此失去生活来源,最民政局这一行为不服
E.公务员甲不服所在单位的行政处分
4.
下列争议中,不可提起行政复议的有( )。
A.中纪委作出的具体处理决定
B.国家发改委所制定的规章
C.济南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
D.某民族自治县人大所制定的自治条例
5.
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
A.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
B.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
C.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货物事宜
D.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入一批货物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屋顶天台属于该楼全体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所以顶楼业主无权私自封闭屋顶天台。
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属于业主共有,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C选项错误:架空层是建筑用词,指建筑物中只有结构支撑,没有四周围护的建筑空间。架空层属于建筑区划的一部分。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开发商有权对这部分车位进行处理,无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D选项错误:《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 C
解析: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因此,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有权根据需要合理调配河水的供给。
3.答案: ACD
解析: ACD都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B项是错误的,该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对抽象行政行为只能附带审,不可直接审;E选项是内部行政行为不可以复议,只能申诉。故本题选ACD。
4.答案: ABCD
解析:
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即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事项范围包括:1、内部行政行为2、对民事纠纷处理的行为3、抽象行政行为。本题中A党委做出的决定是内部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B、C、D分别是国务院部门制定法规、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都是抽象行政行为,故本题选ABCD。
本题相关知识点: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5.答案: D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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