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46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1.
某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上物业管理处马主任现场解答业主的提问,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顶楼业主不得私自封闭屋顶天台
B.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业主可在自家临街外墙设置广告牌
C.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开发商无权出售架空层内的车库
D.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业主可将自家住宅改为商店
2.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3.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是( )。
A.数字
B.三维标志
C.颜色组合
D.音乐
4.
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三大类。
A.地役权
B.质权
C.担保物权
D.留置权
5.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的法定抵销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
A.债务均已到期
B.标的物种类相同
C.标的物品质相同
D.债务数额相同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屋顶天台属于该楼全体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所以顶楼业主无权私自封闭屋顶天台。
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属于业主共有,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C选项错误:架空层是建筑用词,指建筑物中只有结构支撑,没有四周围护的建筑空间。架空层属于建筑区划的一部分。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开发商有权对这部分车位进行处理,无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D选项错误:《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 B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可见张某的行为属于合法民事行为。
《民法通则》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D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音乐缺乏显著特征,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故正确答案选 C。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5.答案: ABC
解析:
《合同法》规定由法律规定构成抵销要件,当条件具备时,按照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债务的效力。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由此规定,法定抵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这是抵销产生的基础。第二,互负的债务必须是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务。双方所负债务的标的物性质同一,抵销后双方的经济目的不会受到影响。第三,必须是到期债务。第四,按照合同的性质和法律的规定可以抵销。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
故正确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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