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美术学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湖北美术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校前身是由蒋兰圃、唐义精、徐子衍等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后更名为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简称“武昌艺专”)。几经辗转,绵延承续直至1958年的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独立建制为湖北美术学院。作为我国最早开办的艺术专科院校之一,湖北美术学院是中国近、现代高等美术教育的重要发源地,在百年的办学历史中,培养了一代又一代“崇德、笃学、敏行、致美”服务社会的优秀人才。
学校现有藏龙岛和昙华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47万余平方米,15个教学单位,各学历层次在校生7600余人。拥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省级重点学科、28个研究方向、25个本科专业及35个专业方向。2018年,学校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被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2019年,学校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6个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覆盖了学校1/4的专业。中国画、艺术史论等8个专业入选首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覆盖了学校1/3的专业。作为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艺术创作百花齐放,教学科研高度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在华中地区美术教育领域发挥着基础性、示范性与引领性作用。
二、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33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7.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8.限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9.岗位表中的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不符合防疫要求的相关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html/sydwzp/)和我校网站(http://www.hifa.edu.cn)公告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专任教师招聘全年进行,视报名情况随时分批开展招聘考核,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hbmsxyrsc@126.com;
(2)现场及邮寄材料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430205
联系人:熊老师、佘老师
联系电话:027-81317151 027-81317051
特别提示:新冠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只接受电子邮箱报名。
3.报名材料:
(1)《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应聘登记表》(具体请见附件;现场或邮件材料报名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hbmsxyrsc@126.com);
(2)学历学位证书(含基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的同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4)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根据岗位聘用条件须提交的或能证明本人专业水平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作品集等)。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校可根据应聘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岗位调剂。
(2)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报名材料袋封面注明“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招聘应聘材料+应聘系部及专业+姓名+联系方式”。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除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可于2021年3月31日前提供外,其他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至人事处。对到期未能按要求提供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上述报名材料。
3.考核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即进入考核。
五、考核
(一)考核程序及要求
1.招聘系(院、部)通过展览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试讲)等形式对应聘者的科研创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考评。参加展览或专业能力测试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
2.学校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评,提出聘用建议名单。
考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通过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评者为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考核时间及方式
专任教师招聘全年常态化进行,视报名情况随时分批开展招聘考核,招满为止。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尽量采用线上形式进行考核,确实无法线上考核或延后考核的,在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应聘人员及现场工作人员均持有健康码“绿码”的前提下,可开展小规模线下考核;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下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方式、地点等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我校网站(http://www.hifa.edu.cn)公告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审批聘用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之内与我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凡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书或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者,除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拟聘单位/部门同意、招聘工作办公室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的,其他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需在接到报到通知90日内完成报到手续。未能按期报到者,除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拟聘单位/部门同意、招聘工作办公室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的,其他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湖北美术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一)递补
考核结束后,如遇弃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通过、公示期间有异议并被核查属实取消资格、材料复核不通过等情形之一的,经招聘工作办公室会议研究建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的,可予递补。递补按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开展。
(二)回避
在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基础上,同时实行“导师回避”。
(三)新进教师首聘期职责
新进教师在入校第一年内须承担部分班主任、教学科研秘书等事务性工作。相关工作任务及工作标准由所在教学单位拟定,报人事处备案并列入首聘期合同,作为试用期和年度考核内容。新进教师在首聘期内,应按学校要求参加教师培训并通过教学能力考核,培训及考核情况作为聘期考核的依据之一。试用期考核或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补充说明
1.毕业院校和学历学位:指通过教育部认证的国内外院校、学历学位,教育部不予认证的,本次招聘不予认定。
2.专业要求按教育部所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3.具有相应职称任职资格的,聘任问题可咨询我校人事处。
4.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
5.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聘用条件且在我校工作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报人事处备案后,可在职应聘报名。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得在职应聘报名。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 html/sydwzp/)和我校网站(http://www.hifa.edu.cn)公告栏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我校网站(http://www.hifa.edu.cn)公告栏和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ifa.edu.cn)通知公告栏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027-81317151,027-81317051
监督举报电话:湖北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7-8131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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