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市江夏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武汉市江夏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武汉市江夏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招聘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城市规划岗2名
岗位二:基金管理岗3名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城市规划岗
岗位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国内外城乡规划领域最新的动态、政策与规范等;
2、从事区域规划、城市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政策研究、规划研究,通过城市对标、空间战略定位,形成相关研究报告与政策建议;
3、负责处理与城乡规划相关的各项技术类工作,提供专业性技术支持;
4、配合集团及各子公司进行项目前期规划研究,包括前期调研、概念方案制作、规划指标计算及其它相关规划前期可行性研究。
任职要求:
1、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市(乡)规划、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2、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
3、熟悉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具有扎实的城乡规划专业基础、较强的方案主创及专业技能,能够作为骨干完成大型项目的方案规划;
4、具有城市规划、区域规划、产业规划项目经验,熟悉从前期项目定位、项目策划、概念规划到城市设计整个闭环过程;
5、有较强的团队建设、工作协调、沟通表达和创新能力,熟悉本岗位相关操作软件;
6、有大型规划院、设计院、房地产项目策划、规划和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基金管理岗
岗位职责:
1、参与私募基金设立、发行、备案、变更等事项;
2、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基金相关会议组织、基金运营情况分析、基金报告准备工作、基金投资人关系等;
3、负责已投资项目的投后跟踪工作,定期分析基金及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及估值变化;
4、负责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合作单位、同行等沟通联络,获取政策规则等信息;
5、完成其他与基金运营有关的事项;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事宜。
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金融类、财务类、会计类专业;
2、具备三年以上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项目经理或产品经理工作经验,具备至少两年以上非标债权、产业基金等资产投资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熟悉企业财务分析、理财业务行业监管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优秀的文档处理能力;具有较强的业务营销能力;
4、通过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考试,获取CFA,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等业务类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本次招聘报名程序如下:
(一) 发布招聘公告
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其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在线报名: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公告”页面,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点击“立即申请职位”,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在创建简历首页的上传附件处“点击上传”,上传所需附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有关事宜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考核及体检
全方位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立即录用,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掌上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027-83363007.027-83363008.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武汉市江夏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whzsrc.com/whzsrc/zp/anmentInformation/getZpKsById?id=5932&type=3&c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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