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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市青山区教育系统专项招聘复试公告

Tag: 湖北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招聘招聘公告 2023-12-15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4年武汉市青山区教育系统专项招聘复试公告已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武汉市青山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招聘复试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教育系统专项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教师〔2023〕6号)和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现将武汉市青山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招聘复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试时间

  2023年12月17日(周日),开考时间上午8:30。

  重要提示:考生应于7:20前到达复试考场,8:00前未到达复试考场或缺考的(以到达考点学校大门时间为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8:00后一律不准入场。

  二、复试地点

  青山区吉林街小学(江南春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本溪街11号)

  (提示:1.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仔细核实确认考试时间、地点,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考虑入场核验等因素,预留足够赴考时间,注意安全;2.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做好个人防护。)

  三、参加复试的人员

  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面试合格线75分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考生名单(面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复试。招聘计划与达到面试合格线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复试环节正常开考。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复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复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各岗位考生的试讲时长10分钟。

  五、复试程序

  1.入场。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复试通知书,于考试当天7:20从指定地点入场。考试当天上午8:00未进入考点学校大门的,视为迟到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2.签到。在物品存放处将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寄存后,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复试通知书到指定候考室签到。

  3.抽签。考生签到后,按要求进行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发放考试序号牌。

  4.备课。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由候考室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5.试讲。备课时间结束后,考生到指定位置候考。待上一位考生结束离开考场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指定考场进行试讲。

  6.听分。试讲完成后,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分室候分,随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隔位返场听分。听分后,考生在复试结果通知单上签字,有序离开考点。

  六、复试成绩计算与公布

  1.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复试得分。

  2.每个岗位复试结束后,经区招聘专班审核成绩无误,在考点指定位置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加盖公章)。

  七、综合成绩计算与公布

  1.面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

  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考生应达到复试合格线70分,方可按招聘计划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4.综合成绩在青山区政府网公布(网址:http://www.qingshan.gov.cn/),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复试考生须知》,熟悉掌握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

  2.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入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请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并留出充足的证件查验时间。

  5.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送达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档案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反馈至毕业院校。

  7.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8.本公告由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27-86336123、027-86330357(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附件1:复试考生须知.doc

  附件2:复试考场安排.xlsx

  文章来源:https://www.qingshan.gov.cn/sy/gsgg/202312/t20231213_23186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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