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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务员
在律所工作两年,是否可以算作“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并报考武汉中院




2020-09-15 12:47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级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感谢你对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2021-01-2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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