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机关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招录职位 |
法官助理岗 |
招录数量 |
6 |
机构名称 |
全省法官助理职位 |
机构层级 |
省级 |
职位代码 |
14230204001000001 |
职位简介 |
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有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审理报告、法律文书等职责。 |
学历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学位 |
硕士及以上 |
研究生专业 |
0301法学,0351法律 |
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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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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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双学位 |
否 |
招录对象 |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 |
年龄要求 |
18-35周岁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户籍要求 |
不限 |
其他条件 |
1.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均同时取得;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
是否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面试前是否组织专业测试 |
否 |
是否党政紧缺人才职位 |
否 |
是否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
否 |
考察比例 |
1:1 |
备注 |
咨询电话:027-87220775 |
考试用书 |
2023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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