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机关 |
咸宁市基层检察院 |
招录职位 |
检察官助理2 |
招录数量 |
5 |
机构名称 |
全省检察官助理职位 |
机构层级 |
县(市、区)级 |
职位代码 |
14230204002000049 |
职位简介 |
协助检察官从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经规定程序可转任检察官。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学士及以上 |
研究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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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 |
法学类 |
大专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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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双学位 |
否 |
招录对象 |
不限 |
年龄要求 |
18-35周岁 |
政治面貌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户籍要求 |
不限 |
其他条件 |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在本单位最低服务5年。 |
是否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面试前是否组织专业测试 |
否 |
是否党政紧缺人才职位 |
否 |
是否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
否 |
考察比例 |
1:1 |
备注 |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1名、崇阳县人民检察院2名、通山县人民检察院2名。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岗位。 |
考试用书 |
2023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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